12月31日消息,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今日向北京市通过认定的26家动漫企业颁发了证书,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文产函[2009]2621号 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近年来,文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积极发挥政策推动效应、大力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便是全面落实对动漫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截止到目前,200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申请认定的303家企业,共有100家企业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认定为动漫企业。首批通过认定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地区代表性和类型广泛性,基本反映了当前动漫企业在全国的分布和发展现状。在此次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中,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均有动漫企业申报并获得认定,其中通过数量较多的省市有北京市(26家)、江苏(15家)、湖南(10家)、广东(8家)、天津(7家)。
首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既有央视动画、河北极限科技、北京辉煌动画、天津神界漫画、江通动画、湖南宏梦、浙江中南卡通、广州漫友等国内较大规模的动漫知名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新兴中小型动漫企业。
通过认定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1亿3000余万元,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共有34家。首批通过认定的这100家动漫企业,在获得由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后,可凭证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切实受惠。同时,在每年的5-7月,省级认定机构还将对上一年度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动漫企业将取消动漫企业资格。